三十而立
近來常常說的一句話便是:在你三十歲之後,你的人生要選擇的,已經不再是做什麼職業,而是想著你想成為怎麼樣的一個人。不論是賣雞排或是當教授,每天開車進園區賣肝,守著咖啡廳賣咖啡或嫁為人婦,為人母,投身社運或是守一畝小田安身立命—那都只是個位置。我可以成為溫柔的人婦也可以成為溫柔的老師,或是,溫柔地賣雞排或守著咖啡店。三十歲,我的志願從成為科學家,變成成為一個溫暖的人。
這是很不同的,打從我三十歲過後,便常常問自己,自己嚮往成為什麼樣的人。適才看到一位朋友懷念他的老師。那位老師是第一個教他寫paper的人,她懷念老師的精力充沛與不拘小節,在小房間裡討論的點點滴滴。一個真實的懷念。
我也常常懷念那個很深很深望進你生命裡的老師,明知你會轉身就走卻仍然照顧你長大的老師,想他深植在我生命裡的作用。還有懷念過了將近二十五年卻仍心繫于你關心你過得好不好的老師。這些人在我的生命裡滋養我,讓我思考着:我想成為怎樣的人呢?
我想,成為一個會被別人懷念的人。即使在很久很久之後。
懷念是真實的,與你的地位與權威無關。如果一個人在你的生命裡真心的付出了,那顆種子便毋庸置疑的撒下,隨著時間成為懷念的果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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